来源:691111大红鹰网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4-17 07: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江河液压科技有限公司金属零部件表面喷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2642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威海江河液压科技有限公司金属零部件表面喷涂加工项目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金华北路24号 | 威海江河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 威海宇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拟在现有厂区内,利用已建成的1#车间进行喷漆房及烘干房等的建设,同时在已建成的2#车间内增加1台抛丸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m2,主要对公司现有工程的产品进行表面喷涂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年喷涂摆动快换等金属零部件10000套(喷涂面积约11500m2/a)。
| 1、水环境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过程采用水帘机去除漆雾颗粒物,水帘机定期更换的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无外排生产废水。 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区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包括抛丸粉尘,调漆、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漆雾及VOCs,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项目抛丸机在密闭状态下工作,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项目抛丸粉尘排放量很小,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调漆、喷漆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进行,烘干工序在密闭烘干房进行,通过风机抽吸使出风量大于进风量从而保持喷漆房、烘干房内微负压状态,喷漆房及烘干房内废气整体收集由“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危废贮存库中废漆桶等的储存过程中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项目危废库废气与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同处理排放。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外排废气均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轻微,不会引起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能够达到零排放,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