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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泰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预浸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5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碳纤维预浸料生产项目 |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长江街166号东二层厂房 | 威海泰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威海泰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租赁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长江街166号东二层厂房建设碳纤维预浸料生产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m2,厂区内不设食堂和住宿,企业提供就餐场所,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8h工作制,可年产碳纤维预浸料100万平方米。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涂膜、复合过程环氧树脂受热产生的VOCs及清洗剂擦拭过程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密闭微负压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市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设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毒性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树脂废抹布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