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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按照“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年”要求,大力实施生态环境质量与生态环保工作“双领先”战略,“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超额完成,厚植了威海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作出了新贡献。
一、环境空气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五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稳居全省第一位。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5μg/m3、15μg/m3、0.9m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20μg/m3、40μg/m3、4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44μg/m3、24μg/m3、142μ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70μg/m3、35μg/m3、160μg/m3)。
全市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6.10至6.98之间,未出现酸雨。
二、水环境
全市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
全市13条主要河流共设13个市控以上考核监测断面,其中9个断面水质优于或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占69.2%;4个断面水质达到IV类标准,占30.8%。
全市12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崮山水库、所前泊水库、郭格庄水库、武林水库、米山水库、坤龙水库、后龙河水库、逍遥水库、湾头水库、纸坊水库、龙角山水库和乳山河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市农村地下水型“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优于或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全市近岸海域国控点位40个,一类海水占82.5%,二类海水占17.5%,海水水质优良率100%。
三、土壤环境
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顺利通过全国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四、声环境
全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范围为51.8~54.8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均为“较好”等级。
全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范围为66.0~69.8分贝,文登区和乳山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好”等级,威海市区和荣成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较好”等级。
全市0至4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46.8~38.7分贝、53.2~39.2分贝、54.7~42.2分贝、62.0~47.0分贝、66.2~51.3分贝,均达到声环境相应功能区标准。
五、辐射环境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市区电离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区间范围为76~139纳戈瑞每小时(nGy/h),处于威海市天然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
市区电磁辐射射频电场强度区间范围为0.27~2.30伏每米(V/m);达到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六、生态环境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3.93,全省最好,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要求(≥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