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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按照“工作落实攻坚年”部署和冲击新目标要求,大力实施环境质量与环保工作“双领先”战略,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持续改善并位于全省前列,成功争创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为山东省唯一获此两项殊荣的地级市。
一、环境空气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稳居全省第一位。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6μg/m3、20μg/m3、1.1m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20μg/m3、40μg/m3、4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56μg/m3、29μg/m3、160μ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70μg/m3、35μg/m3、160μg/m3)。
全市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6.08至6.86之间,未出现酸雨。
二、水环境
全市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质量指数居全省第1位。
全市13条主要河流共设13个市控以上考核监测断面。其中8个断面水质优于或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占61.5%;5个断面水质达到IV类标准,占38.5%。
全市12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崮山水库、所前泊水库、郭格庄水库、武林水库、米山水库、坤龙水库、后龙河水库、逍遥水库、湾头水库、纸坊水库、龙角山水库和乳山河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市地下水型“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优于或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全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继续处于优良状态。其中,达到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一类、二类标准的海域分别占43.5%、56.5%。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三、土壤环境
典型农村周边基本农田、周边园地、周边居民区土壤基本项目监测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中规定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
四、声环境
全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范围为51.9~54.4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均为“较好”等级。
全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范围为65.4~68.3分贝,文登区和乳山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好”等级,威海市区和荣成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较好”等级。
全市0至4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46.7~38.7分贝、48.6~39.8分贝、52.3~41.3分贝、55.8~47.8分贝、58.5~52.2分贝,均达到声环境相应功能区标准。
五、辐射环境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市区电离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区间范围为79~137纳戈瑞每小时(nGy/h),处于威海市环境天然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
市区电磁辐射射频电场强度区间范围为0.27~1.84伏每米(V/m);电磁辐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区间范围分别为20.3~36.2伏每米(V/m)和0.203~0.433微特斯拉(μT),各项电磁辐射环境指标均达到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六、生态环境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5.79,全省最好,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要求(≥60)。